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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费税前扣除问题
请您补充一下,是B公司另行租赁房屋并装修好,您公司只须搬入?还是B公司把这个钱给您公司,您公司自己去另行租赁并装修呢?
此属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也就是说,B公司因自已原因,导致租赁无法继续,而向您公司给予补偿,这属于销售(租赁服务)折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上所述,应当按照规定流程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租赁)收入及销项税额;购买方依法冲减购买成本(租赁费用)及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