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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独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和离职补偿。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吗?计算福利费14%的限额时,包含吗?
计算职工福利费限额的基数“工资总额”应当是应发工资,就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承担的社保之前的金额,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等,这个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的。
政策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离职补偿金是为了解除雇佣关系支付的,不属于“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不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作为福利费的扣除基数。一次伤残补助也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不作为计算福利费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