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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购买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发票还未收齐,能否抵免
宛阳公子
提问于 2023-05-22 16:42
其实呢,这儿就是个“必要条件”、“充分条件”的问题。打个比方:法律规定,22岁可以结婚。小明22岁了,是否可以结婚呢?那至少也得有女朋友呀。
也就是说,抵免政策是有的,但取得发票也是一个条件呢。如果没有发票,是不能抵免的。事实上,“财税〔2008〕48号”文件也有明确:专用设备投资额(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可抵进项税额除外)。
今年取得发票,不能在明年汇缴抵今年;而应当追溯调整2022年度申报表。
需要。
因为这并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扣除项目,且“不属于高危行业”,则不是法定免税项目,因此需要作为一项“与任职或者受雇相关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另外,可能需要依据市场公允原则,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租赁服务)处理。
无偿提供租赁服务,在增值税法之后不用视同销售了,也就是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依据 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