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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租房水电发票开房东名称是否是不合规发票
您这种情况可以取得房东抬头的发票以及房东自制的分割单作为你企业税前扣除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分割单适用是出租方缴纳水电费后,开具分割单与承租方结算,如果不满足这个模式的就无法采用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了。建议您和出租方商议更改一下操作流程或者结算方式吧!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