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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报关进口后如何补付差价?
阿波罗
提问于 2024-06-18 12:32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报关单。如果已经超过一年,虽然情况较为复杂,但仍然有相应的处理途径。
参见“报关单修改和撤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beijing.customs.gov.cn/beijing_customs/434817/xbszn99/hwtg82/3430559/index.html
关于相关文件,由于您这个情况是价格调整,一般以原合同、价格协商调整的新补充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据提交
您也可以拨打海关咨询热线 12360询问
你说的这种是可以考虑的,如果你经过沟通确实无法通过海关体系调整的情况下
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行程单,但行程单确实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有力证据,建议留存备查。
不属于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您说的情况本身员工就在仓库工作,因此固定支付的每日补贴属于津贴补贴性质,不属于误餐补助性质,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公司直接订餐,员工直接享用,这样不需要缴纳个税,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实物福利。
可以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当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已优化相关功能。扣缴义务人为离职人员申报补发的工资薪金时,需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如实填写"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和"离职日期",并勾选"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为"是",同时选择对应的"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即该笔工资实际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然后进入"综合所得申报"页面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