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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海外代付款的问题
考宛菡
提问于 2024-09-02 16:35
可以接受这种海外付款。在据实纳税申报的情况下,留存下列三项证据备查即可:1、与海外客户签订的合同。
2、海外客户出具的由其他企业代为付款的文字说明。
3、实际收付款的银行流水。
上述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注(一):上述所用“公积金”概念。
注(二):所谓“在盈余公积已提足的前提下才能转增资本”,显然是一种老的说法(且不论对错了);因为现在已经不是“盈余公积”这个概念了。现在的公积金,包括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少缴纳印花税,超过五年(税款大于10万,否则为三年)不再追征。
我理解不需要的,这就是展会期间的一项支出,目的是为了展会服务,而不是为员工购买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