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政府支持企业购买EDA与IP软件补贴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09-23 17:05
不需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如上所述,既然“支持企业购买EDA与IP软件补贴”,则并非“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因而不征收增值税。
属于应税收入。
讲一下基本税法逻辑:
企业所得税层面,首先概括列举了各种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若有免税文件,则可免税。即“笼统征税、列举免征”。“非营利民办学校的学费收入”并无免税规定,因此需要征税。
一般纳税人不动产租赁,一般计税办法税率9%,简易计税办法(老项目)5%。
首先,这儿是指“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那么,以下证据资产必然应当会有: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设备仪器交接以及运输资料。另外,我需要提示一点的是,即使有这些,税务机关也可能会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比如是否虚构合同,是否存在资金回流,追溯、延伸租赁标的至承租方乃至继续向上游延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