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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子公司资金短缺,将未到期汇票背书给母公司,现母公司直接给子公司银行转账,未收取任何手续费,会涉及到缴纳哪些税呢?子公司和母公司会计分录分别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3-26 22:35
【解答】您好!
个人认为,没有规定“未到期汇票背书转让必须收取手续费”,不能依此视同销售(金融服务),不涉及税收问题。(当然,如果票据时间较长,涉及子公司融资事项,而未支付利息给母公司,则需要依照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时间问题,符合独立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惯例即可。)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母公司
借:应收票据
贷:银行存款
以上观点基于个人见解,也建议您就税收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其实,关于这个事情,现在和之前一样的,2026年并无不同,即这种“建筑服务*劳务分包费”开法原本就不准确。所谓“分包”,就跟商业流通一样;同样一件衣服,厂家开票“销售衣服”,商场开票也是“销售衣服”。这儿也是一样,同样盖一件房子,总包直接盖,那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分包去盖,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即使分包只盖一面墙,那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
这个主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为不能给自然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影响不大;当然,最好还是勾选。
确实,以上风险都有可能存在,您公司财务上述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另外,此种操作还可能涉及税务(个税、增值税)、外汇监管、金融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因而导致相关部门核查、稽查或者司法调查也是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