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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何账务处理:既有设备投放,又有试剂销售,且设备款实际收取多少款项取决于试剂销售额是否达到合同约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5-08 13:51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应当这样理解:
1、贵公司会根据代理商销售试剂的销售额,给予一定的现金形式的佣金。
2、根据完成进度的多寡会给予代理商额外的佣金,只不过这种额外的佣金是代理商应付机器设备款项的减免,也就是债务减免形式的佣金。
所以贵公司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1、向代理商交付机器设备时按照合同价格确认营业收入和销项税,没有收取的合同金额的95%(尾款)确认为应收账款。按照5%的预付款向代理商开具发票。
2、根据销售进度减免机器设备销售价款时,冲减应收账款,对应科目为销售费用。同时按冲减额度向代理商开具机器设备的发票。
3、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佣金和减免应收账款形式支付的佣金都应确认为销售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与普通的委托代销商品一致。同时要求代理商按照总的佣金金额像贵公司开具发票。
不能。
首先,履行得是“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财税〔2015〕119号”定义,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其次,研发费用有明确列举,具体可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相关规定。
这儿涉及两类纳税人,两个个税税目。
一、对于“您”本人来讲,作为个体工商户业主,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您的税法口径利润,并且给您自己发的工资,要加在里面一起计算。
二、对于这“几个员工”来讲,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由您这边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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