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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何账务处理:既有设备投放,又有试剂销售,且设备款实际收取多少款项取决于试剂销售额是否达到合同约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5-08 13:51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05-08 13:51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应当这样理解:
1、贵公司会根据代理商销售试剂的销售额,给予一定的现金形式的佣金。
2、根据完成进度的多寡会给予代理商额外的佣金,只不过这种额外的佣金是代理商应付机器设备款项的减免,也就是债务减免形式的佣金。
所以贵公司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1、向代理商交付机器设备时按照合同价格确认营业收入和销项税,没有收取的合同金额的95%(尾款)确认为应收账款。按照5%的预付款向代理商开具发票。
2、根据销售进度减免机器设备销售价款时,冲减应收账款,对应科目为销售费用。同时按冲减额度向代理商开具机器设备的发票。
3、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佣金和减免应收账款形式支付的佣金都应确认为销售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与普通的委托代销商品一致。同时要求代理商按照总的佣金金额像贵公司开具发票。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转入营业外支出,后付对方注销证明,留存诉讼,股东会决议等备查资料。
其他应付款不需要支付转入营业外收入,后付对方注销证明,留存其他证明不需要归还的证据材料。
 
                                                                
                                                            
                                                        
                                                        
                                                    
                                                
                                                
                                            
                                            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前提)季度(以“季度”为申报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这儿的“销售额”,是指全部销售额,包括上述“收入”,也包括“清理固定资产”。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则可免征增值税。
 
                                                                
                                                            
                                                        
                                                        
                                                    
                                                
                                                
                                            
                                            这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一、若材料乃是自产,则必须据实分别核算货物(13%)、建筑服务(9%,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3%,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1%,小规模纳税人)。
二、若材料乃是外购,则区分主营项目,一并按照13%(主营销售货物)或者9%/3%/1%(主营建筑服务)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