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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相关规定,营业账簿印花税按照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缴纳。上述“员工还未行权”与此项计税无关。
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何时缴纳契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实务处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申报土地出让金契税时一起缴纳,但由于各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间有差异,有些地区要求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有的是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因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土地出让金申报契税时具体数据可能无法确定。
2、实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日起90日内缴纳契税。
实务中执行存在差异,建议与主管税局具体确认一下。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
个税规定是支付方负有代扣代缴业务。
根据免税,工资是由总公司直接发放,但人属于分公司的人员,分公司人员工资应该是由分公司根据考勤等情况确定的,所以即便是总公司发放,在这种多重支付的情况下,由对工资有决定权的单位作为代扣方,所以应该由分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向分公司所在税务机关缴纳。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三、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涉及税金问题,因为其提供了增值税应税服务,涉及增值税和个税问题,增值税是主动申报的,个税属于劳务报酬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需要看谁是支付方,如支付方不是你公司,你公司没有风险,而是由支付方承担未代扣代缴的风险。
公司如果只拿到25% ,按收到部分确认收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