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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池业务会计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07 15:36
我的理解,不管是资金上划一方还是收到资金一方都应该通过往来科目核算,利息部分计入财务费用或冲减财务费用。
这样操作本身并非明确禁止。但需要满足账户合规(资金性质合规、来源合法,借款背景合规)、用途真实且符合监管要求、流程规范等核心点,且不得触碰监管红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严禁以资本金结汇资金用于非经营相关的违规用途。
关于企业集团免征增值税,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集团内无偿借款。
二、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
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成员应以集团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或以已经取得的《企业集团登记证》为准。
由此可见,这儿不包含国外企业。
如果只是把“注册资本”由500万元改成320万元(再强调一遍,只是改一个注册登记的数字),而股东并未从公司拿走钱,则无需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