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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问题
铂略用户60589567
提问于 2025-11-20 09:06
一、哪一方计算主播收入并向其支付,由哪一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增值税并非法定代扣义务,但通常平台都会应税务机关要求而与个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
三、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但适用“累计预扣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既然平台支付,则应由平台代扣代缴,可以适用累计预扣法。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可查阅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附表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适用。
据了解,因元旦假期顺延,1月份申报期限截止1月20日。
是否缴纳社保和以什么方式发放报酬,需要看员工和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任职受雇关系,需要开具发票给公司,公司支付劳务费用且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任职受雇关系,又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且以工资表形式列支工资费用;其二是非全日用工,可以不缴纳社保同时可以只缴纳工伤保险,不缴纳其他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