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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
亚太鹏盛
提问于 2025-12-01 10:21
1、B 公司 12 月计提折旧、土地使用税等账务处理应由子公司 (B 公司) 自行完成
2、需要进行评估,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计算可弥补亏损限额的基础是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目的是确定 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亏损弥补限额计算提供依据,计算公式为:可由合并企业(A公司)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年度亏损限额 = 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 截至合并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国债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