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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资本金可以用于偿还资金池借款本金和利息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2-22 10:42
这样操作本身并非明确禁止。但需要满足账户合规(资金性质合规、来源合法,借款背景合规)、用途真实且符合监管要求、流程规范等核心点,且不得触碰监管红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严禁以资本金结汇资金用于非经营相关的违规用途。
上述说法,明显属于逻辑错误:A推出B,可以得出非B推出非A,但是不能得出非A推出非B。但既然多个银行这么说,那可能就是这么执行。这属于文件执行口径问题,只能沟通协调解决了。您也可求助一下律师并与银行沟通。
不包括。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退休人员无法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包含在内。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追补扣除的年限是5年,如果能取得补开的发票,在5年内的可以追补扣除,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追补扣除了。
如果在税务部门发现后60天内补开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不涉及滞纳金。
需要缴纳、代扣代缴印花税(万分之五,双方各自缴纳)和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