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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跨境电商平台公司,找境外第三方公司代付境外商户的货款,这一模式,对境外商户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铂略会员74108433
提问于 2026-01-27 10:18
境内的跨境电商平台通过境外支付平台,向境外公司支付货款时,涉及的税款缴纳: 1.增值税 .若境外公司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与境内业务相关(如货物销售给境内消费者、服务用于境内项目),境内平台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若服务或货物完全在境外发生且与境内无关(如境外仓储服务、境外广告投放),则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若境外公司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如通过境内平台持续开展业务),需就境内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境外公司未构成常设机构,境内平台支付货款时无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但需留存交易资料备查。
退休员工无需缴纳社保(可能也交不上)。
非全日制员工只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保无需缴纳。但是,为了避免歧义,我必须强调一下“非全日制员工”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不符合上述“非全日制用工”要求,却按“非全日制用工”享受社保政策,那可就不行了。
对于退休员工、非全日制用工(一定要实事求是),个人所得税皆适用工资薪金所得。
不需要。
如上所述,您公司既没有向“小偷”销售原材料,也没有视同销售(无偿赠送)给“小偷”,因此不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当然,企业所得税是需要缴纳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其实,这儿并无特殊之处。对于食堂而言,收了多少餐费,就按多少缴纳增值税——至于钱是谁花的,与食堂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