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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公司为境内公司提供飞机维修服务,境内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30 09:52
1.增值税。2026年前:若维修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属于境内应税行为,境内公司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 2026年后:按消费地原则,若维修服务与境内货物/资产直接相关(非境外现场消费),境内公司需代扣代缴13%增值税;若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则免征增值税。 境内公司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可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但需留存合同、修理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2. 企业所得税 若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但所得与其无实际联系,且维修服务劳务 若境外公司派人到境内提供维修服务,所得来源地为境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境内公司代扣代缴。
境外公司提供网络在线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对象是在境内飞机,咨询服务消费地在境内,所以需要代扣增值税
《增值税法》第四条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不动产、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
(三)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四)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2、《增值税实施条例》第四条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