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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据实即可,但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当然更无法抵扣了。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汇算清缴对此纳税调增处理。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考察”,且与工作相关,则其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这是实体方面;程序方面,需要景区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除非上述门票加盖发票监制章,行使发票功能。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应将相关支出凭证留存。
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呢?为什么“票据200万元”,但是计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呢,另外100万元差是怎么回事呢?
除非针对特殊员工,比如矿井作业、高空作业,这种属于生产活动必要支出,可以抵扣;若为全体员工支付,则属于福利范畴,不得抵扣。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