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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中 ,因为出口涉及的运杂费是否可以抵扣
蔚闵雨
提问于 2026-02-11 13:39
您好,
如果你们是软件设计企业 或 高新技术企业、Linux 是自主研发的,就可按公告 2026 年第 11 号附件 5 的视同自产货物规定备案为生产企业,软件 + 硬件合并出口退税。
详见如下具体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7437/content.html
附件5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三、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从事下列业务的,可以备案为生产企业,其下列出口货物视同自产货物:
(一)自主研发、设计由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进行收购或者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后收回的货物出口。
(二)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后进口再使用本企业品牌的货物出口。
(三)自主研发、设计软件,加载到外购的硬件设备中的货物出口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CFR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CFR价=FOB价+F运费。所以正常FOB的价格是不包括境外段的运费的。如果运费国内支付更便宜,双方协商一致由国内企业支付,国外客户随着货款一起支付过来,这种情况下报关单的成交方式不可以填写FOB,应当填写CFR。您问题中运费的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不包括出口退税)方式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处理,本质上与内销货物的运费处理是一样的。江湖传说,国际贸易无论何种成交方式都要折算成FOB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是错误的,其依据的财商字[1995]620号文件早已作废。至于运费也是要计入到企业的免税收入里,一般谈不到。
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可以抵内销的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