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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人所得申报未按政策调整(次月申报发放月工资),现如何更正?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07 15:04
申报规则是这样的(一直如此,并非2019年开始),比如3月发了工资(发的哪个月的无需考虑),发的时候把税扣下,然后4月就去申报、解缴。若您不是这样,则可补充、调整一下:补一条申报记录,或者中间插一条零申报记录,并将此情况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如上所述,“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项目等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之内,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应当按照13%计提销项税额。
逻辑是这样的。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就是依照适用税率(车辆适用13%)计提销项税额。除非另有特殊规定——而此情形,则无特殊规定可以适用,只能回到一般规定上来。
可以。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