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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要求我公司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直接按照收到租金的次月15日内缴纳房产税是否合理?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操中一般是在收到租金时全额确认租金对应房产税,所以税务部门要求的是合理的。
首先,我们说明一下什么时候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比如说,甲公司销售A商品给乙公司,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销售A商品”发票。
如上所述,是您公司向客户销售货物,而非客户向您公司销售货物,客户收到的,只是赔偿款,而非货款。因此,客户不应给您公司开具发票,自然也不存在进项抵扣、进项转出一说。至于您公司收到保险公司赔偿,则冲减您公司向客户的赔偿;而若有净损失,则可税前扣除(清单申报)。
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补差”即可。也就是说,只需要补“8月-12月”的滞纳金就行的。
未到港 / 未放行:优先走直接退运 4500,无进口税费损失,成本最低;尽快暂停清关,避免产生滞报金、仓储费;
账务处理:
已预付货款、未入库:
借:其他应收款—境外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收到供应商退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境外供应商
支付我方承担退运运费、港杂费(取得专票):
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退运物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已入库放行:只能走 4561 退运货物,提前测算损失(关税 + 进项转出 + 双向运费);若损失过大,可与供应商协商折价就地转卖,避免退运大额损失
会计处理:
1. 原进口入库分录(回顾)
借:库存商品(货值+进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口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境外供应商
银行存款(缴纳关税增值税)
2. 确定退货、货物出库冲库存
借:应付账款—境外供应商(应退货款)
营业外支出—进口退货损失(关税成本+进项转出额)
贷:库存商品(账面采购成本,含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原进口增值税全额)
3. 支付退运海运费、港杂费(我方承担,取得专票)
借: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退运物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 收到境外供应商退回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境外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