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公司把场地租给专为员工服务的餐饮公司使用,租赁费定价可否略低?餐厅亏损可否由企业补贴?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21 15:40
第一个问题:
租赁费定价不可以低于市场价。根据您的描述该餐饮公司与贵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应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第二个问题:
是否可以约定包括水电费,属于民法的意思自治范畴,是否包括水电费全在双方商议,税法对此不进行限制。
第三个问题(您标注为4):
公司出租该房屋对应的折旧、水电暖等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四个问题(您标注为3):
不能用“亏损由企业补贴”这种表述。用这种表述企业给你们的补贴是不能税前扣除的,想开发票也找不到对应的税目。可以想其他的办法让餐饮公司扭亏为盈。例如1份餐食职工承担90%,企业承担10%,企业与餐饮公司按月结算并开具餐饮服务的发票。这个餐饮服务的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第五个问题(您标注为第二个4):
餐饮服务公司、企业、企业员工三方围绕餐饮服务公司的交易都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产生的盈亏结果才是完美的合乎税务规定的结果。特意的做成保本或微利不符合税法规定的独立交易原则,会产生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多项税收风险。
第一个问题:
按成本加10%定价税务局是可以接受的。
第二个问题:
“个人承担90%,公司承担10%”这只是我随便举个例子。公司多承担一部分当然是可以的,承担100%也是可以的。公司承担的部分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部分的职工福利费可以税前扣除。
第三个问题:
只要餐饮服务的定价公允,就不会被认定为转移利润。如果定价不公允,不管盈利亏损多少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转移利润。
一、承租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应由您公司承担。若其发生其他税费,则不由您公司承担。
二、对于上述土地使用税,即使对方垫付,也应以您公司作为缴费凭证抬头;若以对方抬头,则应作废重开,作为您公司入账凭证。
三、为办理土地报批手续找的三方中介机构代办服务费,应当开具发票给办理土地报批的主体一方。
您所说依据,是说做什么事情的依据呢?
这个实事求是即可。(其实,企业会计准则也是经常给出原则性处理意见。)
比如酒类,那个酒瓶显然构成产品成本。但是,卖酒的时候,再另外搭个袋子之类,则可作为销售费用。关键是是否与产品本身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