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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人工外包,及第三方购买工商保险,两个多开票大类
郗寄蓝
提问于 2026-05-11 16:33
劳务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项目为“加工服务”;委托第三方购买保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面项目为“人力资源服务”。
与事实相符即可,比如“人力资源服务-代办保险服务费”。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不妥,因为此业务并未发生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关于“满足内外部检查审计和税务要求”方面,其实并无统一格式或者清单式要求,只要能够反映存货收发具体情况、足以佐证真实性即可。但考虑到“存在部分供应商和客户因为种种原因沟通困难”,则其实不应过于“简化”,毕竟需要避免争议。总之,就是结果导向。
具体来讲,出入库单双方盖章确认,自然最好;若是签字,则应取得对方相应授权才好。
可以。
安装服务属于建筑服务里面一个项目,其施工方式,可以包工包料,当然也可以清包工;或者说,是否属于清包工,与“安装服务”本身没有必然联系。
无偿提供租赁服务,在增值税法之后不用视同销售了,也就是可以不缴纳增值税。
依据 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