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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社保基数的确定?

1、我们克拉玛依税务局关于社保基数的规定的文件,给的是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文件,其中“四、关于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为不作为社保基数的部分。有没有其他文件?或新的文件?
2、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文件中计入工资的部分,津贴中有高温作业临时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1) 我们公司每年6-8月给每个员工发放220元/月/人的高温费,是否应计入社保基数?(2)我们公司给井上施工项目的人员发放的野外补助和误餐补助,是否应计入社保基数?
说明:(1)野外补助和误餐补助是按野外的实际出勤天数补的,公司有相关的制度文件;(2)上述费用都是列入工资表中,按月随工资一起发放的。
3、各类节日给员工发放的现金福利(申报了个税收入)应计入社保基数吗?发放的实物福利(申报了个税收入)应计入社保基数吗?
4、我公司是化工生产企业,工资总额中包含一项有毒有害津贴,分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标准不同,但全员都有。是否应计入社保基数?若不是全员都有,是否可以不计入社保基数?
5、可不计入社保基数的员工工资或福利都有哪些?如何降低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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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用户80588430 提问于 2026-10-3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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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2026-10-31 22:04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心判定原则是:属于“工资总额”范畴(即因提供劳动取得的货币性报酬)一般应计入;属于“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劳动保护”且非货币化或实报实销的,通常不计入。

    核心文件: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目前仍是各地核定社保基数(尤其是界定“不列入缴费基数项目”)的重要执行文件。其上位法依据为《社会保险法》及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目前社保由税务全责征收,强调“工资总额”与个税申报、银行流水的匹配。只要是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高温费、野外补助、误餐补助:你公司这些费用“列入工资表、按月随工资发放”,这决定了其大概率需计入基数:

    高温费(220元/月):60号文及实务中,“防暑降温费(福利性质)”可不计入,但“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津贴性质)”属于补偿特殊劳动消耗,应计入。你司按人按月固定发220元且入工资表,易被认定为“高温津贴/工资性补贴”,建议计入基数(若发放的是实物清凉饮料则不计)。

    野外补助:属于“流动施工津贴/野外津贴”,明确属于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应计入基数。

    误餐补助:界定关键在发放方式。实报实销的差旅误餐不计;但你司“按出勤天数补、入工资表按月发”,实质是货币化餐补/岗位补贴,应计入基数。

    节日现金福利与实物福利:

    现金福利(过节费):属于工资性补贴,明确应计入基数。

    实物福利:集体福利性质的实物(如统一发米面油)属于职工福利费,通常不计入基数;但若发购物卡(货币性替代),实务中多要求计入基数。你提到“申报了个税”,若为人人有份的实物个税申报,仍建议区分:实物不计入,购物卡计入。

    有毒有害津贴:属于“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无论直接接触还是间接接触,只要属于岗位性津贴且随工资发放(你司全员有),均应计入基数。并非“非全员”就可不计入,核心看是否属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津贴”。

    可不计入的项目:

    常见可不计入项目(需符合特定条件):

    实报实销的差旅费、误餐费(凭票);

    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清凉饮料实物等,非现金);

    福利费中列支的集体福利(食堂、班车、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等);

    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本身。



相关问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问题不大。
    首先,这样汇总开票,税率一样的,都是13%。况且,“附有到货清单”。

    内控与合规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1个回答2026-10-30 16:13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比例转出,是针对不可区分的部分。对于能够明确区分的进项税额,用于应税项目则可抵扣,用于免税项目则不可抵扣;这些不参与分摊。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会计准则 税务合规与筹划 出口退税
    1个回答2026-10-30 12:04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一、实际报销多少,就按照金额金额记账。比如实际报销了800
    借:管理费用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只能就实际报销对应税额抵扣。比如,开了2120元发票(金额2000,税额120),实际报销848元(金额800、税额48),那就抵扣48元;即认证此发票(120)后,再转出72元。
    借:管理费用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
      贷:银行存款 848
    三、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报销的差额费税前扣除。
    四、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内控与合规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1个回答2026-10-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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