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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合同和发票相符,但是付汇分三次付的,其中在一个月内付了两次,第三次付汇跨到下个月了,请问老师:我公司财务入账用什么时间的汇率?谢谢!
铂略会员80554644
提问于 2018-08-18 10:39
【解答】您好!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贵公司可以选取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也可以选取外币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是当月1日的市场汇率。月末,将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期末时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其与对应的账户期末余额之间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
这个没有“计提”一说。
若销售时即已“折扣”,则直接以折扣后金额确认收入、开具发票、计提销项税额;若销售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而后发生“折扣”,则对于折扣金额红字冲销,并作负数会计分录(与收入确认分录一样,只是数字按照折扣金额负数来写)。
如果银行能够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如分期付款时开具),则应进行相应剥离。
初始确认时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不包含增值税)
分期付款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上所述,既然股权比例超过50%,则已达到“控制”标准,确实是应当合并财务报表。
但这是会计处理要求。税务方面,恰恰相反,应当各自作为独立纳税人,而不应当合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