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合作方走逃了,留下的货,客户免费卖我们。公司做什么财税处理呢?
铂略答
免费的意思就是赠送,如果是有赠送的协议。那你们一边做库存增加,一边做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要计入到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你的企业所得税的,然后你对外进行销售的时候也会产生增值税,这些都需要您合规纳税。
问题 2
财政局控股的企业将自产的苗木无偿转让给县法院,怎么进行入账,以及需要使用销售吗?需要缴纳哪些税?谢谢!
铂略答
无偿对外赠送,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即便是视同销售,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也是可以免税的,会计分录就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问题 3
打包售卖服务
打包售卖服务,具体包括了会员费、广告费用等。开具发票可否开在一张发票中,还是需要分成两张发票开具,开成不同类目?
铂略答
2026年新政策不再使用“混合销售”(货物+服务)这个概念,而是代之以“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这个规定。
如果上述各项,乃是发生于“一项应税交易”,则视其主要业务(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适用税率。
若非发生于“一项应税交易”,则应分别开票、计税。
打包售卖多项服务为一个服务(作为一个整体)一般认为属于一项应税交易。
问题 4
国有独资企业全资子公司注销全过程
县属国有独资企业,旗下有四家全资子公司要注销,债权债务均由母公司承接,并且继续经营,实施报账制。问题:
1)是否需要聘请第三方审计、评估、法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相关业务的审核,出具专项审计、评估报告,法律尽调等相关手续?
2)涉及土地、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投资无偿划转回母公司,母公司及子公司是否都涉税,都有什么税,税率是多少,是否有免税政策,收税、免税的依据是什么。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3)是否需要提交申请由县政府批复,还是直接由股东(国资)直接批复,或是有会议纪要即可?
4)如果实行报账制,相关账务处理,是否需要补充制定相关制度,都涉及什么?
铂略答
1)根据您描述的业务,税务局并没有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方审计、评估、法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相关业务的审核,出具专项审计、评估报告,法律尽调等报告。
2)资产的无偿划转,至少涉及增值税。土地、房屋的增值税税率是9%,征收率为3%。机器设备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行率为1%。有增值税就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但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你这四个业务如果说的是一个事情的话,你们这不是无偿划转,而是企业合并。相关会计处理,请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3)一般来说,股东直接批复就可以。但县属国有企业的管理往往很不正规,如果县政府有这样的要求,那还是找县政府批复一下。
4)实行报账制,那未来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合在一起才是一个会计主体。具体账务处理与四家全资子公司注销前是一样的。管理体制由母子公司体制变更为总分公司体制,一般来说需要补充相关制度。但具体补充什么,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问题 5
A公司有网络货运资质和实体承运资质,承揽实体承运业务转包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在另一家网络货运公司完成运输业务,这个模式会不会涉及业务存在税务风险?
铂略答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关定义: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或旅客提供运输服务,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如果业务真实,依照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那也不会涉及税务问题。
问题 6
混合销售行为税率认定
我们有一项机电安装业务,目前还没签订,之前合同约定的机电设备按照13%税率,对设备的安装9%税率,现在按照新税法应该怎么签订?
铂略答
关于税率需要依照税法:若不符合税法,约定也是无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也就说,此业务一并适用1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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