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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 税后提取储备基金的政策有没有取消了?以前是要提足实收资本的50%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9-01-10 17:08
未取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资企业自行确定。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外资企业,法定盈余公积和储备基金都要提取才能分红吗,还是可以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