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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物流公司,有两个业务,车辆的挂靠和保险的代理,我们成立一个代理服务的公司,将这两个业务外包给这个代理公司做,车辆还是挂靠在物流公司,利润由代理公司收取,并向外包公司支付代理费用,
您好,您问题中的外包公司应该就是指代理公司吧,您成立代理公司是可以的,物流公司与代理公司的关系即使是同一控制人也是可以的,若您将车辆挂靠和保险代理外包给代理公司处理,那么支付代理费用是正常的。
但若车辆挂靠在物流公司,那么由车辆负责的运输服务产生的利润应该归属于物流公司,您说的利润由代理公司收取,不知道是不是指替物流公司收款。若是且收款后不会转交至物流公司,那么这种模式是有风险的。根据三流一致原则,运输业务由物流公司承接,那么收款最终应归属于物流公司。即使物流公司委托代理公司代收,代收后也应交付给物流公司。不知道由代理公司代收款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最好的操作方法应该是由物流公司直接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