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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费用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该如何发放的问题,麻烦您可否回复的详细些。是以什么形式发放最合理呢,风险最小?相应的公司这边该怎么入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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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9-05-1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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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2019-05-16 14:10
    您好,如果您聘请的是个人的法律顾问,那么这个个人取得的这笔法律顾问费,应该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去计算缴纳相应的税费。个人如果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该缴纳的有增值税及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如果是超过起增值税起征点500元以上的增值税应该缴纳,按次纳税。增值税的缴纳应该是以不含税的金额乘以3%作为增值税额,已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计算缴纳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个税的缴纳,应该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办法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单次超过4000元减80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超过4000元则乘以2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来,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具体您看一下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的税目税率表。这个劳务报酬所得目前在代开发票时候,扣缴个人所得税在全国各地的政策不一样,有的税务机关是代开发票时候就代扣代缴了,有的是需要在支付方履行代扣代缴,您具体咨询一下您当地的税务机关,如果需要代扣代缴的话,你再支付劳务报酬的时候要代扣代缴这个法律顾问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形式最好以转账的形式,给对方发放。公司的处理凭法律顾问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费发票进账,借管理费用_法律顾问费,贷银行存款。这个问题如果你要走劳务费的话实际工作中还是很少见,一般的话都是应该由对方的律师事务所和贵公司签协议,让对方的律师事务所给公司开发票就可以了。因为现在律师职业一般都是挂靠在律师事务所的。

相关问答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销售方为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起征点500),不超过500元可以以个人开具的收据作为购买方税前扣除凭证。

    会计准则 发票
    1个回答2024-04-26 18:17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第二任老板是什么意思,是股东变了?发生股权转让了?如果股权转让,公司账簿还是延续的,账面核算的事项不需要调整。

    会计准则
    1个回答2024-04-2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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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万
      贷:银行存款 20万
    B公司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实收资本 10万
             资本公积 10万

    会计准则
    1个回答2024-04-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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