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个工程围墙承包给第三方,第三方给我们开劳务发票,在我们工程建造时邻面没有开工,而这面墙实际应该两方共同承担费用,现在我们要向邻面单位咱这笔钱,发票如何开?开什么发票?该业务最初我们在在建工程
可以考虑两种方案:第一种较合理,第二种可能比较现实。
一、第三方给您开具红字发票,然后第三方再给邻居开具发票;这就相当于从开始就是双方共同承担。这是比较合理的。
二、您给邻居按照销售不动产开具发票;相当于您购买全部建筑服务,形成不动产(围墙)再将其中一半转售给邻居。可能这种方案比较好操作吧;毕竟再找原先的第三方不一定容易。
两种方案都会减少您的在建工程(若已结转,则减少固定资产):前者乃是冲减,后者乃是销售。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从税法上讲,这样本身并无影响。其实,这个业务的本质,关键还是在于出资真实性。如您所述,只要股东确实把款转给公司,作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当然,既然“银行水单上也只是往来款”,那就需要股东另行确认一下,证明这个款项乃是“出资”。
请您补充一下,上述“餐厅”是指员工餐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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