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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现在在北京京出租一套自有住房,去税务开票我需要交什么税,怎么计算,财产租赁所得20%有抵扣额吗
铂略会员60601045
提问于 2020-08-12 17:48
1.增值税:一般情况下个人出租住房,属于有优惠政策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1.5%
特殊情况: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出租住房,不分用途,税率4%;
3.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个人出租住房税率10%
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于前三项需要有效票据支撑。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按所在地区不同分别税率7%、5%、1%,教育附加3%,地方附加2%
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