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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送礼个税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23 15:24
目前在实践中一般是填写公司的税号或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号(根据不同地区要求)。当然也有极少数大型企业确实是向客户索取身份证号号的。
这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计算环境保护税时,需要按照所安装专业设备测定数据,或者监测机构出具数据、生态环境部门规定方法,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数据,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进行计算。
给您看一下原文条款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如此所述,您所说的,是为画线的部分。但是,您可以看一下前面这句斜体字: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也就是说,如果属于“税务机关发现”多交了税款,条款并无“三年”之限。所以说,您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希望税务机关核查一下您之前纳税情况,看其能否发现您公司存在多交税款情形。
既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且“外服公司”只是“代缴”。那么,社保公积金交款收据抬头,应当还是“本公司”;“外服公司”将此转交给“本公司”即可。至于若“外服公司”另收服务费之类,则需要就此给“本公司”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