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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工厂,销售公司
您好,①、个人认为挂应付账款比较合适,因为是因业务经营中产生的往来。可以让销售公司、工厂、加盟商就此事项签订三方协议。②、对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只要不违法违规、内控不缺失,从财务的角度不应该评判对错。财务是为业务经营提供服务的,信息时代下,新的商业模式只会越来越多,从财务的角度评判商业模式,有些因噎废食。销售公司负有为加盟商提供管理的义务,在储值卡可以在全部加盟商处消费时,储值资金由销售公司收取是正确的。销售公司可以作为一项负债反映。对于销售公司因统一市场活动而给予加盟商的补贴,可以作为营销费用处理,因为销售公司、加盟商、工厂三者之间有资金往来,销售公司可以不把这部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加盟商账上,而是在加盟商与工厂结算时直接抵减掉。比如销售公司因活动需要补贴A加盟商5万元,A加盟商需要支付给工厂15万元,该加盟商直接支付给工厂10万元。③、如果加盟商够多,信息化非常重要。销售公司的资金、储值卡和往来非常复杂和繁琐,一旦出现错误,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映,所以必须通过信息化进行处理。同时对销售公司统一活动补贴进行税务梳理,明确工厂、加盟商和销售公司之间的收支确认与划分,以免带来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