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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加计扣除项目以什么为基数乘以20%?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1-27 15:48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土地成本与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退休员工无需缴纳社保(可能也交不上)。
非全日制员工只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保无需缴纳。但是,为了避免歧义,我必须强调一下“非全日制员工”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不符合上述“非全日制用工”要求,却按“非全日制用工”享受社保政策,那可就不行了。
对于退休员工、非全日制用工(一定要实事求是),个人所得税皆适用工资薪金所得。
不需要。
如上所述,您公司既没有向“小偷”销售原材料,也没有视同销售(无偿赠送)给“小偷”,因此不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当然,企业所得税是需要缴纳的。)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其实,这儿并无特殊之处。对于食堂而言,收了多少餐费,就按多少缴纳增值税——至于钱是谁花的,与食堂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