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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务器账务处理
Arvin Clemens
提问于 2022-04-01 12:03
一、首先应当计入“研发支出”科目。这儿需要自行判断、决定,是作为“费用化支出”还是“资本化支出”。
二、如果属于费用化支出,则期末结转管理费用即可。
三、如果属于资本化支出,则期末仍然挂账;待研发完成结转无形资产科目。
具体可以参考一下《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关于“研发支出”这个科目核算相关要求。
一、既然研发完成,当然不会继续增加无形资产价值。
二、如果符合税法条件,皆可加计扣除。但是,具体操作方面,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W 是 C 的实际控制人(56%);W 同时参股香港 A;H 在两边都有重要持股;整体上属于:同一境内自然人集团(H/W)同时控制 / 重大影响境内 C 与香港 A。税务实务中,这种架构会被认定为关联关系(实质控制 / 共同利益)
税务机关会重点查:技术服务费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ALP)。
敏感点:
技术服务是否真实存在、有实质内容(有合同、有服务成果、有人员投入);收费标准是否高于 / 低于市场同类服务(容易被调整补税 + 罚息);香港 A 公司是否有足够人员、办公、技术能力提供服务(若只是壳公司,极易被认定为 “利润转移”)。
我没有太明白您的意思?您实际上支付了多少钱?支付给了谁?
25年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这已经是事实。因此个人觉得,25年还是应当如实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