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对公益基金定向捐赠问题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需要考虑四个因素:中介机构、公益事业、捐赠收据、限额比例。
按照您的描述,上面四个因素全部考虑到了。因此,我认为上述捐赠没有问题。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从税法上讲,这样本身并无影响。其实,这个业务的本质,关键还是在于出资真实性。如您所述,只要股东确实把款转给公司,作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当然,既然“银行水单上也只是往来款”,那就需要股东另行确认一下,证明这个款项乃是“出资”。
既然您说“多计提了”,那就先从会计层面进行修改,把“多计提了”部分冲回。会计处理完毕之后,依照新的会计数据作为基础申报企业所得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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