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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区,母公司与子公司共享员工是否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具服务费发票?
一、可以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办理。
二、无论“劳务派遣”还是“人力资源服务”,是否差额计税,可以自行决定。
三、税法并无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规定。
四、此类“共享员工”,只能一方按照劳动用工处理,一方按照劳务派遣处理。前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者按照派遣合同处理。
您的理解是对的。我也是这样想的。可能我的措辞让您误会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