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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异地用车无法开具公司发票
革依波
提问于 2024-07-08 12:04
这个情况,如果进行报销处理,只能取得公司抬头发票;再说,所谓“在异地无法开具公司抬头的油费发票”,也并非税务限制,就是说,您公司去异地加油,据实索取发票即可,税务局并不禁止。
要么就定额补贴,纳入工资核算,这不需要发票。但是,要并入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您的描述,肯定是有偏差的。打个比方,您家是上海的,自驾去西藏旅游,在西藏的加油站加油,不可能不给您开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