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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方法
sjj蜗蜗
提问于 2024-12-25 11:44
首先,这六种方法都是成本核算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不同进行选用,过于纠结其之间的所属关系没任何意义;其次这六种方法各有各的特点,谈不上谁属于谁,谁主谁次,在实际成本法核算过程中会用到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在作业成本法中重点分析的是成本动因,用到的这几种方法就比较少,标准成本法也可能用到按步骤,按批次,按品种进行成本归集。故没必要去研究他们之间关系。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不是“收入”,是合同所载金额;而哪些合同缴纳印花税,也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列举。比如《买卖合同》,税率万分之三;《租赁合同》,税率千分之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是针对合同征收,与什么样的公司无关。比如上面这些,销售公司签了《租赁合同》,那也要按照《租赁合同》交税;租赁公司买设备,签订了《买卖合同》,那这个也要交税。
无偿对外赠送,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即便是视同销售,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也是可以免税的,会计分录就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选择何种存货的核算方法是企业自己选择的,一般选择之后除了有理由改变,不能经常变更,如果在价格上涨的时候改为先进先出法,就会导致前期的成本偏低,导致成本核算不准确,还是采用加权平均法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