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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财务税务最新政策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5-11-27 14:52
军民业务必须分账管理。才能满足会计制度,增值税核算以及军品管理办法的需求
用于免税军品的进项税严格不允许抵扣
军工企业享受 15% 的优惠税率(普通企业为 25%),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包括: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型企业
未开票收入需同开票收入进行处理,严格入账并申报纳税
这样不能税前扣除。
打个比方:房租10000元,房产税400元。那您只能扣除租金10000元,那400元是个人费用。
那么,如何税前扣除呢?必须明白一点,纳税义务由税法规定,不能私相授受。当然,钱由谁出,税法不管。也就是说,双方约定,个人必须实际拿到10000元,那需要倒推租金:
10000÷(1-4%)=10416.67元
应纳房产税:10416.67×4%=416.67元
那么,这时候房租即为10416.67元,个人需要开具此数租金发票;房产税416.67元,仍是个人缴纳,这样个人最后实际拿到10000元,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租金10416.67元。这才是正确处理方式。
其实没有那么复杂。
甲公司向乙公司同时提供销售A设备、安装服务。如果安装的就是A设备,那本来就是一个业务,分别签订合同、计税反而是逃税了。
而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设备,但是给乙公司安装B设备(这个设备是乙公司自己买的),那就是两个业务了。
政策文件其实我们看到的都是一样,关键在于准确理解、适用。
税款属期是哪一年?是否超过三年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