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新股东方式增资扩股,为了不稀释老股东权益份额,新股东需要追加的资金计算时参考价值
增资后注册资本=原实收资本*60%/20%
新股东追加投资后总得权益金额=权益性净资产/20%*60%
新股东追加投资=新股东追加投资后总得权益金额-追加前权益性资产
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实收资本金额=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资前注册资本
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资本公积金额=新股东追加投资-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实收资本金额
举个例子,原净资产220万,其中实收资本100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计120万,原股东之一占比60%,即投资60万,占实收资本得60%。
增资后注册资本=原实收资本*60%/20%=100*60%/20%=300万
新股东追加投资后总得权益金额=权益性净资产/20%*60%=220/20%*60*=660
新股东追加投资=新股东追加投资后总得权益金额-追加前权益性资产=660-220=440
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实收资本金额=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资前注册资本=300-100=200
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资本公积金额=新股东追加投资-新股东追加投资中计入实收资本金额=440-200=240
增资之后权益净资产660,其中实收资本300,资本公积240 盈余公积加未分配利润120 ,原60%股东增资前权益=220*60%=132.
增资后占比20%,权益金额=660*20%=132 实收资本60/300=20%.
其实,是否成立项目部,属于自主经营范畴。但是,比如上海一家建筑企业,在广州有个工程,如果不在广州成立分支机构(分公司、项目部),总不能在上海指挥吧?这个其实不太现实。另外,确实也有个实际情况,可能工程所在地也会要求成立分支机构。
个人直接投资取得分红需要缴纳20%个税,如果未来转让股权产生溢价需要缴纳20%个税
合伙企业投资,收到股息红利,由自然人合伙人按20%缴纳个税,如果未来转让股权产生溢价需要按经营所得缴纳5-35%个税
这是一个税收优惠,即如果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个人合伙人按合伙份额确认所得需要缴纳个税的时候,可以按投资额的70%抵减所得,也就是有部分所得可以扣除掉,这样就可以少缴纳个税了,如果当年计算的所得不足投资额70%部分还可以继续往以后年度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