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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导致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的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的原则。
合理方法包括: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
再销售价格法: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
成本加成法: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
交易净利润法: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
利润分割法: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
一、返利应于实际返还时,开具红字发票,冲减此前全额(1万)确认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者应收客户款项,并且负有履约义务;此处返利不属于合同负债。
不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2023年起算。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