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内蒙古路桥张亚东
提问于 2025-06-03 17:09
我举例而言,今年购入一台设备,花了400万,会计上计提折旧100万,税法上一次扣除了。假如会计利润1000万,那就要调减300万,这样形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2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5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万
那么,明年会计上还提100万,但是税法要调增这100万了,相应就要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假如会计利润还是1000万。
借:所得税费用 250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5万
这个存在风险的。
按照增值税法相关规定,总公司、分公司各为独立纳税人。而发票开具要求与事实相符,如上所述,乃是分公司房租,则发票抬头必须开给分公司,而不能开给总公司(谁来支付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租了)。
一、是的,2026年已经没有5%这个征收率了。
二、相关文件可以国家税务总局或者财政部网站查询。
三、此项税率并未改变。
四、以上情形,只有第一项有所影响。
这个方式确实在税法文件不太可行。
一就是上述答复,计税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因为您是“按月”发放,这相当于使用了12次了。第二,就是个申报期的问题,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反悔”,改成综合所得,因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截止次年6月底。但是综合所得无法在年底改成一次性奖金,因为如果作为一次性奖金的话,发放次月就要代扣代缴了;反悔之时显然已经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