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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内蒙古路桥张亚东
提问于 2025-06-03 17:09
我举例而言,今年购入一台设备,花了400万,会计上计提折旧100万,税法上一次扣除了。假如会计利润1000万,那就要调减300万,这样形成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 25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5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 75万
那么,明年会计上还提100万,但是税法要调增这100万了,相应就要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假如会计利润还是1000万。
借:所得税费用 250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5万
不是。已报销的办案费用不冲减“应发工资”。
从会计准则/工资口径和税务口径分别看:
1)会计与工资口径
应发工资:是律所与雇员律师约定的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工资、底薪、绩效/奖金、办案分成(提成)等。
办案费用实报实销:属于律所承担的业务费用/办案成本报销,不是律师的劳动报酬。凭发票报销时,一般作为“办案费用/业务费用”等成本费用处理,不计入工资,也不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2)个税口径
雇员律师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如果律所已凭发票实报实销办案费用,说明办案费用不由律师承担,则个人不能再用“分成收入×30%(或当地规定比例)扣除办案费用”的优惠政策。
也就是说:实报实销 与 30%办案费扣除只能二选一,不能叠加。
如果律所不报销、由律师自担办案支出,才可在规定比例内(通常按省级税务口径,上限为当月分成收入的30%)扣除办案费用后,余额与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
需要,子公司如果不偿还,需要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编码选择经纪代理服务,星号后边可以填写人力资源服务,但发票会显示生产生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没问题的,建议通过导出该发票看下导出的记录中编码是否为经纪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