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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联营模式下商户与商场(Mall)的发票开具
敏叡少女
提问于 2025-08-27 16:34
目前您咨询的问题没有税务总局层面的统一规定,实操中,发生类似业务确实是按照“现代服务-市场推广服务费”或者现代服务大类开具发票的,包含抖音平台、天猫、京东等平台类似业务都是规定如此开票
最近,广州税局也有个类似问题的事先裁定,也是这样开票的,你也可以做个参考。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yhyshjzt2024_zcwj_csdpgg/2025-04/01/content_d5cfbf7a0bf242ac802b21250af6cacb.shtml
毫无疑问,总部缴纳。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般来讲,收到的利息都是含税(除非对方再另外支付给您对应“税”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按照含税公式计算,即:
含税利息÷(1+6%)×6%
自然人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