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合作方走逃
Leif Daisy
提问于 2025-09-26 09:32
我和您讲一下基本原理吧。
首先,很多人认为,税法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需要业务真实。没错,但这是必要条件,并不充分。税前扣除还需要完全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回到这个问题。我不敢说100%,但99%的情形,绝对不会简单因为上游走逃,就要求他开的所有发票都转出,而是99%查到,这只是一个“票贩子”。至于您说“真实的业务”,我是相信的。但我99%猜测,您实际购买锅炉的供应商,绝对不是开票者(就是这个“走逃”的)。因此,您的这个发票,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
当然,您可以找到真正的供应商,让他给您补开发票——当然,这只是税法给的机会,其实未必能做到;他若能开出来,当时就开了,就不用找“票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