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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代发工资业务应该开什么税目的发票?税务局老师让开人力资源服务,但是中智反馈要开经济代理服务
容庆生
提问于 2025-09-26 12:50
首先,我给您列一下分类框架:(源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3)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然后,根据“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如果属于“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公积金”,则“经纪代理服务”是正确的。您可持相关协议,并依上述文件规定,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说的情况,收据即可,无需也无法开具发票,因为质量扣款,对方收到钱并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方只是质量扣款,没有销售上述任何一项给你)
质量扣款,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条款,给你方开具收据,你公司可以凭收据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私车公用,这边没有具体的方案,我理解需要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约定相关成本费用事项,成本费用与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相关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另外各项费用需要取得公司抬头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