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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或者先开具发票的时,。按你的合同是先开发票然后对方再付款,这样增值税就在您开票的时间来确认了。
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收付实现制,在收到时确认2个年度的收入。
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关键在于业务真实、定价是否公允?比如说,如您所述比例,您收了平台开具的9万软件服务费、1万广告费发票,是否平台确实给您企业提供了软件服务、广告服务,并且服务费金额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再比如,您又给关联方开了1万广告费、5万软件服务费发票,那么,您公司是否给关联方提供了广告服务、软件服务并且定价符合市场公允价格?
从您描述来看,似乎并非如此;如此,那也恐怕经不起查呀。
“主要是提供服务”,提供什么“服务”了,不就是开车把人或者货从一个地方拉到另一个地方吗?难道还提供什么别的服务?毫无疑问,您的理解完全正确、十分准确,就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9%。
那这个恐怕不行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第三条相关规定,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
发票抬头不是本公司,恐怕不允许作为本公司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