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人力服务分录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2-05 11:07
你说的这个模式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您支付的虽然是该员工的工资,但不是您企业的工资薪酬,属于劳务费用,根据发票计入劳务费相关科目。
可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支付派遣工工资,需要取得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劳务费列支。
支付外包工工资,如果你说的外包指的是工程外包或业务外包,对方应该提供外包事项对应开具相应发票,比如建筑服务,设计服务等,您按发票类型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一般而言,线上商场属于商贸类或者电子商务类,并非科技型企业。而且您提及一个“小”字,实事求是地讲,恐怕也不太可能真有发生了大额研发吧。当然,您也可与当地税务机关以及财政、工信部门沟通、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