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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
铂略会员60598093
提问于 2026-02-27 08:58
确实,文件规定似乎不太明确。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规定征收率)
其中,对于“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个政策,我看到了一份税务代开发票,确定上述“规定征收率”为1%,即: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但比如“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个政策,因为描述有所不同:“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相比“3%征收率减按1.5%”,1%后面多了“征收率”三个字(即将1%认定为征收率),但1.5%之后则无“征收率”三字。因此,这个是按照3%还是1.5%,目前似乎尚未明确,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根据您在问题中提供的信息,我理解您的业务是这样的——货物的买方是境内客户,但收货地点是在境外,贵公司负责将货物发送到收货地点且相关费用由贵公司承担。如果我理解的正确,那么您的业务属于《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此时贵公司应当按主要业务,也就是按销售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说贵公司“代理”的国际货物运输收入,应当按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应当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真不好说,很有可能您的业务符合增值税出口退税条件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此时增值税税率为0)。另一家货代公司应按6%的税率给贵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符合免税条件的也可以给贵公司开具免税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我对贵公司的业务理解错误。请您在追问环节提供更详细的合同信息,我再给您解答。
一、“2026年又将2万平方米出让给乙公司”,是您公司从剩下的7万平里面,给了乙公司2万平,是吧?这样的话,不叫“出让”,叫“转让”。您公司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开具发票。
二、退回8万平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60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010×8/15
资产处置损益
三、出售2万平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90万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010×8/15
应交税费
资产处置损益
关键在于房产、土地本身是否属于学校。比如说,该企业与另一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甲学校,该企业把房屋、土地过户给学校,那这个是免税的。但从上面描述来看,所谓“合作办学”,其实就是把房屋、土地租给了人家(关键不在于收的钱叫什么名字,关键在于为什么收钱,如果因为把房屋、土地给人家用,而收钱,那叫“管理费用”也是租金),那这个对于该企业来讲,乃是“出租房屋土地”,就不能免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