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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电网公司分别开具的13%专票和不征税发票,请问企业同样分别开具应税和不征税发票给承租公司?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3-09 11:24
电网所开“不征税部分”,是基于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那么,如果“二手房东”这样开的话,这部分钱是不是上交财政呢?
不是这样理解的。这是“基金”,如果这样开票,您需要单独把这一部分上交财政。至于向电网支付电费,那是您与电网之间的另一笔业务。
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收入、成本皆需要据实确认。您实际取得多少收入(要依税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计收入确认标准,不是说实际收到多少钱),就按照多少金额开票、确认收入;成本也是一个道理。
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费用应当入在实际发生年度,并且取得发票等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