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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电网公司分别开具的13%专票和不征税发票,请问企业同样分别开具应税和不征税发票给承租公司?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3-09 11:24
电网所开“不征税部分”,是基于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那么,如果“二手房东”这样开的话,这部分钱是不是上交财政呢?
不是这样理解的。这是“基金”,如果这样开票,您需要单独把这一部分上交财政。至于向电网支付电费,那是您与电网之间的另一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