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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取得供应商没有缴纳增值税销项的发票是否有抵扣的权利?客户有什么责任?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8:47
不可以的,因为实际业务发生在销售方和某公司之间,正常应该将发票开给该公司,而销售方没有和母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按照发票管理要求,在业务发生确认收入时开票,而销售方和母公司没有业务发生,不能将发票开给母公司,这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母公司以此发票税前扣除也是有风险的。
一张发票上并不限制不同税率、不同项目,但前提是符合税法规定。
比如此业务,若租赁、物业属于同一交易,即二者同时、绑定发生,则依其主要业务、主要目的适用税率;通常而言,承租者主要是为了租赁,而非主要为了那个物业服务,因此这个业务应当一并按照租赁开票、计税。
企业对外购买货物服务,皆需要取得发票,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无关。比如过年给员工买了米面油,就需要取得发票。若未取得发票,则可能引发税务预警。
同样,只要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无论应否取得发票,还是是否取得发票,皆应如实申报缴纳个税。
原则上讲,发票开具应当如实。如上所述,既然乃是“废”边角料,再将其归为“设备”就不太合适了。